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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关于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者: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1-07浏览次数:101

  公章是一个单位行使权力与智能的法律性标志,规范公章使用,对维护单位名誉和权益都有重要的意义。现对亚热带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亚热带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广西亚热带生物资源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和微生物及植物遗传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公章使用规定如下:

一、公章由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主任按国家和学校的规定保管和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未经重点实验室领导准许,不得把公章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

二、使用公章,原则上要经重点实验室领导审批。


三、凡在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实验室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

四、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盖章。

五、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要加盖公章的,必须由审核材料的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盖章。

六、凡涉及学生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必须由该生导师的签字后,方可盖章。

七、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公章。

八、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重点实验室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九、使用公章要履行登记手续,经办人要先出示相关负责人签字,认真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严格记录使用的主要内容,重要资料要留存复印件或电子图片。

十、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并得到重点实验领导允许后可先行用章,但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十一、公章的管理应遵循保密要求,要随用随开锁,严防私用、盗用公章,以确保公章的安全。公章遗失时应立即向重点实验室领导、学校办公室及保卫部门报告,并依法公布作废。

十二、公章必须在行政办公室内使用,特殊情况必须携出使用时,需经重点实验室领导批准,并详细地记载公章使用情况。

十三、公章管理人员因事离岗时,须由重点实验室领导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十四、私刻本单位公章,或者伪造负责人签字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五、本办法由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负责解释。


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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